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协议书
甲方: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
乙方:
根据《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》和《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》的精神,甲乙双方签订自主招生录取协议书如下:
1、甲方根据《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》和《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》开展自主招生工作。乙方已了解自主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。
2、甲方采用的招生模式为“校考单录”的方式,因此,乙方取得甲方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后不得再参加当年高考。
3、乙方已取得甲方自主招生录取资格,按照一个考生只能参加一所自主招生学校考试的规定,为了避免重复录取,乙方保证除参加了甲方的自主招生考试外,没有参加其它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;或者同时参加了其它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,但未被其它自主招生院校录取;或者已放弃了其它所有学校的录取资格。
4、乙方应于2012年5月25日前与甲方签订自主招生录取协议,逾期不签协议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。
5、本协议一式二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: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乙 方 姓 名:
(学校公章) 乙方监护人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